乐创技术(4304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乐创技术乐创技术(BJ:430425)2025-08-25 16:00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3] 董事会秘书规定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管,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6][15] - 聘任后两交易日公告并报备,四种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5][16] - 辞职需完成移交且披露公告,离任需审查[18] - 空缺时及时指定代行,三个月内确定人选[18] - 聘任秘书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19] 细则生效解释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