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832419)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 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2] - 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6] - 范围包括财务、内控、专项审计[10] 内部审计部门 - 对公司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3] - 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4] - 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等[16] 其他机制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1]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5] 其他要求 - 及所属子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做好经费保障[23]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7] 制度管理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