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83536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4]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4] 改聘要求 - 拟改聘提前15天通知前任,股东会表决允许前任陈述意见[1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情形,督促机构核查财报[18]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及时报告,董事会可通报批评[19] - 解聘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严重的给予处罚处分[1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