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83536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连城数控连城数控(BJ:835368)2025-04-24 16:00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成员7名,设董事长1名[9] - 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9] - 设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0] 管理与文化理念 - 提出“人人是经理”的管理与人才培养理念[10] - 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构建涵盖企业愿景等的体系[11] 社会责任与制度建设 - 在依法纳税、安全管理等方面修订制度,履行社会责任[11] 内部控制原则 - 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高风险领域[6] -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7][8] 风险与信息管理 - 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量、评估和监控,要求量化风险[12] - 设立信息管理岗位,使用内部信息传递系统并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12] - 增设保密系统,加强保密信息传递安全管理[13] 内部控制制度 - 主要经营活动有交易授权、职责分工等控制政策和程序[13] - 制定多项内部控制制度,涵盖货币资金、采购等管理领域[16][17][19] 内部监督与信息披露 - 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对内控缺陷书面报告[14]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披露信息[15][19]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营业收入相关时,小于1%为一般缺陷,超1%小于2%为重要缺陷,超2%为重大缺陷[20]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资产管理相关时,以资产总额衡量确定缺陷等级[20]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以资产总额和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衡量,超资产总额2%或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2%为重大缺陷[1]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中,超资产总额1%但小于2%或超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1%但小于2%为重要缺陷[1]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中,小于资产总额1%或小于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1%为一般缺陷[1]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中,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达或超合并净利润5%为重大缺陷[22]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中,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达或超合并净利润2%且不超5%为重要缺陷[22]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中,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不超合并净利润2%为一般缺陷[22] 内控现状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4] 重大与重要缺陷情形 - 董事等舞弊、财务报告严重错报等情形认定为财务报告重大缺陷[1] - 未依准则选会计政策、未建反舞弊程序等情形认定为财务报告重要缺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