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873167)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3-089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 | | 准之一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 准之一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 | 议: | 议: | | …… | …… | | 本章程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本章程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 |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 | 关的交易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