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8372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智新电子智新电子(BJ:837212)2025-08-27 16: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9] 报备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4]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6]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6] - 投资者收购等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公司10个交易日内提交[18] 核查与处理 - 北交所核查股票交易,异常可要求公司说明[19] - 终止收购应履行程序并公告原因[19] - 证券发行等事项按规定报备材料[20]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多方面信息[20]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22] - 对外报送经营数据分情况处理[22] - 公司保证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书面承诺[23] - 与知情人签保密协议告知义务责任[26] - 违反制度追究责任[29] - 董事会对欺诈等知情人视情节处罚追责[30] - 各部门等违反制度处罚担责[30] - 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30] - 保荐人等擅自泄露信息公司视情节处理追责[30] - 制度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批准实施[32]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