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7]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11][12][13][15]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财务报告需审计[11][13][15][1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1][13][16][17]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修正公告[13] 重大事件 - 发生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事件需报送并公告临时报告[19]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9][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于重大事件[20][38]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应及时披露[3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告知公司并披露[3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应及时披露[4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形应及时披露[41]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42] 交易披露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3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披露[33] 诉讼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需披露[37] 减持披露 - 拟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43] - 控股股东等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应明确未来12个月公司控制权安排[44] 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46] - 董事会秘书分类保管已披露信息相关文件、公告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9] 审核程序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编制、财务部复核、董事长审批签发等审核程序[51]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52]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52] 信息发布 - 公司信息应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54] 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56] - 董事会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并签订保密协议,可申请豁免部分信息披露义务[57]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57]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受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被要求赔偿[59]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需提前十五日发通知[27] - 股东会结束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决议公告[28]
凯德石英(8351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