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德石英(8351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凯德石英凯德石英(BJ:835179)2025-08-27 16:00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3]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等时点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15] - 报告义务人需根据重大信息进展持续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必要时向董事长汇报[17]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等汇报并公开[17] 其他规定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7] -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沟通澄清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披露信息[17] - 违反制度公司对责任人处罚[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