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变速(83994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4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 成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6] - 设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6] 任职与会议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8]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提前7天通知,经同意通知时限不限[8] 资料与决议规则 - 公司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8]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9] 资料保存与报告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履职报告[14] 监督职责 - 监督指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5]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计工作,督促遵守规范[13][14]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审计部运作并报告[14] 其他事项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个月内开会[18] - 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可向法院诉讼,拒绝或30日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 存在内控问题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