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8731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泰鹏智能泰鹏智能(BJ:873132)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6]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差错、信息遗漏等情形[8] 处理措施 - 差错应及时更正,需审计(如适用),审计部认定问责[9][10][11] 责任追究 - 违规致差错应追责,有轻重处理情形,含多种追责形式[13][14][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