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与生效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3] 审计部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5]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6]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8] 审计范围与方式 - 公司内部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专项审计[19] - 内部审计方式主要有报送(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21] 内部控制报告与审计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35]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5]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年度审计[35] -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5] 违规处理与人员管理 - 审计中发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相关条款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37] - 受打击报复的内部审计人员可向公司董事长报告,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37] - 滥用职权等内部审计人员将受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8]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38]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40] - 制度与法律、章程抵触按后者规定执行[4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泰鹏智能(873132) -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