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83702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芭薇股份芭薇股份(BJ:837023)2025-08-26 16:00

利润提取与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 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4]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4] 不分配条件 - 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4] - 最近一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4] 制度流程 - 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利润分配以每10股表述比例,股本以实施前实际股本为准[10] -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上限不超净利润[17] - 股东会审议前与中小股东沟通并答复问题[17]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7][22] - 调整政策议案经相关程序后提交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8][22]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0] - 董事会决策记录并保存相关内容[20] - 公司在报告中披露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2] - 未作预案应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计划[23]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先扣减红利[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