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8370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芭薇股份芭薇股份(BJ:837023)2025-08-26 16:00

制度审议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9] - 涉及净资产、收入、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满足相应条件认定为重大差错[9]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1][12] - 会计报表附注或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错[11] 处理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相关人员情节恶劣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5] - 承诺人应履行义务并及时披露信息[16] - 处理责任人前应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16]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21] - 情节严重涉及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18]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18] - 董事等出现责任追究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18] 其他说明 - 季度、中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