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837023) - 内部审计制度
芭薇股份芭薇股份(BJ:837023)2025-08-26 16:00

内部审计制度 - 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 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27][28] 审计部门设置 - 设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8]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10]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2] 审计范围与职责 - 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16]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进行检查监督[8] 审计工作权限 - 依法履行职责时享有要求报送资料、列席会议等权限[11] 审计特殊事项 - 重要购买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19]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9] 缺陷处理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20]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 人员要求 - 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22] 公司保障与监督 - 保障审计机构和人员职权,各部门配合审计工作[22]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审计人员工作[24] 奖惩建议 - 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