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8360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此流程[10]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此流程[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此流程[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此流程[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需此流程[11]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