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吉林碳谷吉林碳谷(BJ:836077)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2个月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转让数[8] - 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1] 交易限制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2]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份[13]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时,控股股东等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3] 信息管理 - 董高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5] 减持计划 - 买卖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计划转让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个交易日预披露[16] 报告与公告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在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6]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16]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无表决权[1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1]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8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