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836077) - 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舆情管理制度>》[2] 舆情工作安排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设专职人员建档案[7][8] 舆情处置原则 - 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10] 舆情应对措施 - 知悉舆情快速反馈,股价受影响时自查、沟通、发公告[12][13] 其他规定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违规处分,追责虚假信息媒体[13][15][17]
舆情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舆情管理制度>》[2] 舆情工作安排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设专职人员建档案[7][8] 舆情处置原则 - 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10] 舆情应对措施 - 知悉舆情快速反馈,股价受影响时自查、沟通、发公告[12][13] 其他规定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违规处分,追责虚假信息媒体[13][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