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昊医药(430017) -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 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 措施的预案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 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公司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