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688301) -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相关程序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交易金额处理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 - 与关联自然人总金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总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比0.1%以下交易(担保除外)由董事长决定[15] 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日常关联交易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