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4]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4] 人员委派 - 全资子公司设董事会时董事长由公司委派,不设董事会时董事为法定代表人[7] - 控股子公司设董事会时公司委派董事应占过半数席位且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担任[7]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由公司委派[8]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在季度等结束2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表及经营总结[18] - 子公司应履行信息提供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8] 资金与重大事项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和进行担保、抵押[11] - 子公司实施重大事项需经母公司批准后实施[16] 审计与规划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3] - 子公司发展计划须服从和服务于母公司总体规划[16] 适用范围 - 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比照本制度管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