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财务资助制度 - 适用情形含主营业务外实物资助等[4]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两会审议[8]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8] - 使用超募资金后12个月内限制资助对象[9] 信息披露 - 披露需公告资助概述等内容[12] - 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3]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15] - 审计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5] 责任追究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