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2025年10月)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6] 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等持有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8]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2] - 重大事项难以保密等情形应通知公司并披露[6] 信息传递 - 公共传媒报道影响股价,控股股东应告知公司[7] - 控股股东股份变化等事件应告知并配合披露[8] - 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15] 信息保密 - 董事、高管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3] 董事要求 - 董事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