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SH:605277)2025-10-10 13: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5年以上相关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能为独立董事[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能为独立董事[10]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2] - 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 - 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不适宜履职应1个月内辞职,未辞职董事会期限届满2日内启动免职程序[20] - 因辞职等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3]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3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5][26][2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6]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38]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38] - 董事会秘书配合履职,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40]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1] 细则实施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43]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