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9] 股份变动报告与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7] 减持计划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15] 交易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9]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9]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和高管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21]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2]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其他 - 公司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22] - 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或披露的应及时进行[22]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