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0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429.726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财务资助作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监违规致损时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8] - 股东查阅公司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7]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异议时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7] 会议与决策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交易与担保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9]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3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49]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48] - 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50]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8] - 修改后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9]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61]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