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0021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湖南黄金湖南黄金(SZ:002155)2025-10-10 1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2] - 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提出[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1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相关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深交所交易时间[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24]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1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2] - 候选董事当选须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28]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2]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单笔捐赠超1000万元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2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8] - 单笔捐赠超500万元、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1000万元但不超2000万元,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38]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承办[40]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0] - 董事长对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听取汇报[4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42] - 《公司法》等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42]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批准后生效[42]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2] - 本规则以中文书写,有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4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