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50114-02号 致: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