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600587) - 新华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固有委员[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由全体委员过半数(不含利害关系委员)决议是否回避[16] - 累计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的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补足人数[16] 主要职责与管理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方案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等[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