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600587) - 新华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须为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建议董事会撤换[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0]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