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文铭)
人员提名 - 提名陈文铭为大连豪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大连豪森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被提名人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4] 独立性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资格确认 - 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