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600801) - 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10-08 09:15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34,217,347,727元,2023年为33,757,087,272元,2022年为30,470,382,363元[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280,487元,2023年为2,762,116,715元,2022年为2,698,868,510元[6]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291,427,176元,2023年末为28,932,949,847元,2022年末为27,446,305,028元[6]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1.16元/股,2023年为1.33元/股,2022年为1.30元/股[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6%,2023年为9.82%,2022年为10.03%[6]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市,公司总股本为2,078,995,649股,其中A股为1,344,275,649股、H股为734,720,000股[3] 股权激励 - 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257.80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7,899.5649万股的0.1240%[2][10] -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约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总数20,174人的0.05%[12] - 李叶青获授限制性股票91.59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数的35.53%,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44%[1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24元,是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8.48元/股的50% [16][17] - 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9] - 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36个月和48个月 [23]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比例为50% [23]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比例为50% [2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2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5]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 [26] - 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均要求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 [27][28]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对全面股东回报门槛值、目标值、挑战值分别为60分位、75分位、90分位[30] - 2027年每股收益相较2024年每股收益年复合增长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门槛值、目标值、挑战值分别为3%、5%、7%[32] - 相对全面股东回报与每股收益年复合增长率考核指标权重均为50%[32] - 年度解除限售比例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 / 100[32] - 激励对象在三年业绩期内平均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需达到或超过0.8才能按比例解除限售[3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2] - 股东会审议本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42]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计划,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3] - 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计划决议,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47]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变更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除授权事项外由股东会决定,且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46]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终止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会决定[4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49]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股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50] - 若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等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所获全部利益[51]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51]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578,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23,821,333元[62] - 假设2025年11月3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需摊销费用分别为2025年59.01万元、2026年694.79万元、2027年694.79万元、2028年661.07万元、2029年272.48万元[62] - 假设以本计划A股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18.48元作为授予日A股市场价格测算,A股限制性股票单位公允价值为每股9.24元[61] 激励对象变动处理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失去参与计划资格[55] -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变更后不在激励范围内,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55] - 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等原因离职,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6]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和股利按计划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57]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5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其股票和股利由继承人持有,按计划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57]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58] 回购相关 - 公司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发生特定事项需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64]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后应及时公告[66] - 公司实施回购需召开董事会审议方案,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公告[67] - 公司实施回购前需向上证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经确认后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并公告[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