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603278)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大业股份大业股份(SH:603278)2025-10-08 08:15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其支配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10] 担保相关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0]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审核程序[10] - 公司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的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1] 担保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是担保合同职能管理部门,合同订立后交财务部登记管理[16] - 财务部应关注被担保方多方面变化,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16] - 若被担保方出现财务恶化等情况,财务部应向经理层汇报并提处理意见[16]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财务部应启动保护性措施并向董事会报告[1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应提请公司参与破产财产分配[17] - 同一债务有多个担保人且约定份额,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17] - 财务部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并定期核对[17] 担保监督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处理违规担保行为[18]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0] - 违反制度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公司董事会视情况给予处分或要求赔偿[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