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000635)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3] 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报告[6]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重大诉讼金额占净资产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并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超30%属重大风险[10] 报告要求 - 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12] - 知悉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告[13]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后向董事长汇报[13] - 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等汇报[13] - 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信息[13]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视为违反岗位职责[13] - 未规定的按深交所规定执行[15] - 董事会根据情况修改并解释[16]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