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63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5,315,290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18,800万股,已发行635,315,290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5]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19] - 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需特定董事会决议[18][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有禁售期[21] 股东权益与治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行为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58][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各一人[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6][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任职有相关限制条件[81]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9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30%[104]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不同[104][10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8] 信息披露与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19]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21]
得利斯(002330)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