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财务资助审批 -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3]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须董事会、股东会审议[5] - 董事会审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对外资助,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有使用限制[7] 风险管控 - 对外资助前进行风险调查和审核[10]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3] 信息披露 - 披露事项需提交文件,公告含特定内容[14][15]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6] 制度相关 - 追究违规部门和个人责任[1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改,由董事会解释[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