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 - 内部审计制度
东方海洋东方海洋(SZ:002086)2025-10-08 07:45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1]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10] - 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等检查一次[1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审计实施 - 实施审计提前三日下达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14]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5]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16]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16]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17]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是否遵守准则、会计政策等[19] 审计后续流程 - 报告出具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10 个自然日未提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21] - 现场审计结束 2 周内编制问题清单提交评审[24] - 需出具报告的审计组 1 个月内完成撰写、评审及交换意见[24] - 无须出具报告的审计组 2 周内完成编制内控缺陷清单及交换意见[24] - 接到审计委员会意见 3 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单位[26] - 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6] 审计档案与评价 - 审计项目结束后 15 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6]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 10 年[26] - 外部评价审计质量至少每 5 年进行一次[2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 2025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