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集团(00673) - (I)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十(10)股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之基準...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Health Group Limited 中國衛生集團有限公司 (以CHG HS Limited名稱在香港經營業務)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73) (I)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十(10)股股份獲發三(3)股供股股份之基準進行供股之結果; 及 (II)購股權計劃項下尚未行使之購股權之調整 茲提述(i)中國衛生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有關建議之通函 (「通函」);(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之供股章程(「供股章程」),內容有關按於記錄日 期每持有十(10)股股份獲發三(3)股供股股份之基準按發行價每股供股股份0.10港元進行供股;(iii)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之公佈,內容有關供股股份之有效接納結果以及補償安 排涉及之未獲認購供股股份數目(「該公佈」);及(iv)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之公 佈,內容有關因惡劣天氣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