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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通信(01617) - 进一步修改非常重大出售事项的条款
南方通信南方通信(HK:01617)2025-09-30 14: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anfang Communication Holdings Limited 南方通信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主 席 於茹敏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執 行 董 事 為 石 明 先 生( 行 政 總 裁 )、 於 茹 敏 女 士( 主 席 )及 於 茹 萍 女 士;非 執 行 董 事 為 於 金 來 先 生;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陳 繼 榮 先 生、 劉正毅先生及居荷鳳女士。 (股份代號:1617) 進一步修改 非常重大出售事項的 條 款 茲提述(i)南 方 通 信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的 公 告;(ii)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七 月 十 五 日 及 二 零 二 五 年 八 月 五 日 的 公 告, 內容有關延遲寄發通函;(iii)本 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