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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新能源(00451) - 澄清公告 - 权益披露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澄清公告 權益披露 股東權益資料澄清 茲提述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七日的澄清公告 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有關朱共山先生(「朱先生」)、朱鈺峰先生、 Asia Pacific Energy Fund Limited(「朱氏家族信託」)(該信託以朱共山先生及朱鈺峰先 生(兩人均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其家族為受益人(視情況而定))以及由朱先生及其家族 成員控制的集團及公司的聯營公司、合營企業、其他關聯方(統稱「相關方」)於本公司 股權更新的自願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定義,否則本公告所用界定詞彙與上述澄清公 告及自願公告所用詞彙具有相同涵義。根據權益披露表格所披露,本公司就相關方在 本公司中的股權權益提供以下澄清及重述(如過往所披露之下列文件): 中期及年度報告 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