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 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项。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自愿、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