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601238) - 广汽集团公司债券及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及银行间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9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资本与金融部是公司及投资企业直接融资的归 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本部做好融资偿付计划,结合偿 债能力和资金结构等因素,保持足够的现金流量,确保及 时、足额偿还到期本金、利息等。资本与金融部负责集团 层面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利息及股利的支付申请,并履行 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支付。财务本部应当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 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并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情况。按需配合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存续期管理机构提 供使用台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 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募集资金的安全,不 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在公司债券及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存续期间,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含财务公司)( 以下简称"监管银行"/"监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如有)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应 按照《受托管理协议》账户与资金监管相关协议等约定及 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