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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集团控股(0016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NEW TIMES CORPORATION LIMITED 新時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0166) 1 1.1 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 」)新時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 ) 董事會( 「 董事會 」) 委任, 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委員會之大多數 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包括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1.2 委員會 主席( 「 主 席」 ) 必須由董事會委任。主席須為董事會主席或 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之職責為與董事會聯絡及主持委員會之會議。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成員 2. 會議之法定人數及表決 3. 出席會議 4. 會議次數 4.1 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惟在認為有需要時亦可舉行任何特別會 議。 5. 會議通告 5.1 除非另有協定,各委員會成員及任何其他須出席會議之人士將就每次會 議獲寄發確定開會地點、時間及日期之通告,而通告至少須於會議日期 之前七日發出。 * 僅供識別 2.1 委員會會議之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倘只有兩名成員出席會議,則兩者 均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倘有超過兩名成員出席會議,則其中大多數須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於任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