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3000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披露要求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2025 年 9 月 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 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