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科技控股(01611) - 将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大会」)(或其任...
SINOHOP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新 火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11) 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大會」) (或其任何續會)之委任代表表格 本人╱吾等( 附 註 一 ) | 地址為( 附 註 一 ) | , | | --- | --- | | 為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股份共( 附 註 二 ) | 股之登記持有人, | | 茲委任( 附 註 三 ) 或 | | 地址為 或( 如其未能出席 )大會主席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00號7樓702 – 3室舉行之大會( 或其任何續會 ),並按照以下指示就召開大 會通告(「通告」)內所載之建議決議案代表本人╱吾等投票,如無任何指示,本人╱吾等之委任代表可自行酌情投 票。除 另行界定者 外,本委任 表格所用之 詞彙與本 公司日期為 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之通函以及 通告所界定 者具 有相同涵義。 | | 普通決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