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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华宝新能华宝新能(SZ:301327)2025-09-30 08:35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