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30000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接受广西投资集团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收购(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并 就本次收购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本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经过核查后出具。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收购人提供,收 购人已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书面材料、文件或口头 证言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收购人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