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001267) -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董事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 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 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彭开盛、谢吉平、陈照华、徐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