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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通达海通达海(SZ:301378)2025-09-29 14: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或"保荐机构") 作为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 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认真、 审慎核查,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 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 资金直接支付确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