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 - 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观韬宁证红太阳字(2025)第 3 号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红太阳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肖志强律师、陶丽霞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1 法律意见书 1.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 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载明会议现场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 投票时间及程序等内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