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300581) -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决定人选,且应当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 ...